根据宿州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和其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校人字〔2011〕6号)或《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校人字〔2016〕19号)文件,经个人申请、述职,化学化工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小组审核、评议、量化计分,并经过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院2017年度拟推荐到学校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予以公示,名单按分数由高到低如下:
申报讲师推荐名单:周侠、武永军、李晓玲。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推荐名单:刘乔、刘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化学化工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9日—12月1日
联系电话:2871072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