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化学化工学院在院会议室召开了“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工作交流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教学督导组成员、第九届青年教师导师和青年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王聪主持。
会议首先由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临时负责)史洪伟宣读《关于聘请化学化工学院第九批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院字[2021]22号文件),并带领学习《关于印发<宿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随后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卓馨指出,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发挥有一定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老师的 “传帮带”作用,按照学校要求,学院进行了青年教师导师的遴选。她希望作为导师,要认真切实指导,真正发挥导师作用,对待青年教师要高标准严要求,对青年教师除了业务指导外,更要加强新教师的思想教育,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作为青年教师,要积极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师学习,虚心听取指导老师意见,使自己能站上讲台、站稳讲台。指出指导与被指导是教学相长的过程,希望各位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能够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共同取得新的进步和成绩,接着为青年教师导师颁发了聘书。
最后由青年教师导师代表耿涛、青年教师代表谢旭升和教学督导组组长谢永发言,对如何更好的发挥导师制的作用进行了交流。
此次交流会为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为学院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