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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第一巡察组巡察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的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10:43 |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于2024319日至48日,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并延伸到其他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点:实训楼A1007

2.意见箱设置地点(2处):实训楼A楼十楼东侧电梯处,逸夫楼B楼二楼化学化工学院学生成长服务站西墙

3.举报电话:0557-2871699

4.电子邮箱:xcxf@ahszu.edu.cn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46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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